奇山所

奇山所

奇山所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q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之一。2006年12月7日,授予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是一座古建筑,為明朝建筑。奇山所城占地9.86萬平方米,城內面積7.96萬平方米。城設西門,東謂保德門,西稱宣化門,南為福祿門,北叫朝崇門。城門之上設城樓,專作瞭望指揮。城門及城墻底部均用青石砌筑,上部用大青磚砌筑。城墻高7.33米,厚6.67米。城門之間均衡設“鋪”、“鋪”呈圓弧狀,突出城墻外,可以三面御敵,形成四樓十六鋪防御格局。

城墻內側設有環(huán)形馬道可直通城上應戰(zhàn)。城內設十字大街直通四門,作為軍事專用道路,這是老煙臺境內最早的街道,如今已變遷為芝罘區(qū)所城里大街。所城內西北部(今時彥街)設千戶所衙及隨職官眷住房;城內東北部(原高家胡同、傅家胡同)設練兵場;城內西南部(今倉余街)設兵營伙房及糧草倉庫;建衛(wèi)所同期,因在北門(今煙臺山)設建狼煙墩、臺,民間歲有煙臺之稱。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羅博修《福山縣志》,其卷一“地輿圖”中標有沿海墩、臺共15座,自西向東14座依次標注為墩,唯有最東面的一座標注為煙臺(即今煙臺山),這是現存歷史地圖中關于煙臺最早的文字記載資料。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何樂善修《福山縣志》,其中寫道:“有巨石似船形(指“造化奇觀”刻石),在煙臺上”,再次出現煙臺二字。奇山所城建立后,沒有發(fā)生重大倭寇侵襲事件,基本處于安寧太平時期。1664年(清康熙三年),清廷旨令將奇山守御千戶所廢除,軍變民地,改稱奇山社,行政上歸福山縣管轄。廢衛(wèi)所制后,原千戶、副千戶、貶為庶人,官兵解甲,多從事農工商。所城內原張、劉兩大姓千戶后裔大興土木,建造民宅,逐漸把軍事建設結構改建成為民眾居住房,遂又有奇山所、所城里、所城之稱。因民宅建筑大興,人口逐漸增多,其中張、劉兩大姓很快發(fā)展到2000多戶,他們建房最多,對外出租,民眾時有“所城張家”、“所城劉家”之稱。軍變民地是奇山所城的重大歷史變遷,外地姓氏應時流入,人口快速增加,奇山所內人口隨之向外擴張,經濟逐漸興旺起來。這時期,奇山所及周圍已形成13個固定村莊,時稱奇山社十三村。它們是所城東門、西門、南門、北門4村,以張、佘姓居多;奇山所正南部的上夼村,以遲、李、荊、孔姓居多;奇山所西部的世和村,以張姓居多;奇山所西南部的南關村(曾名西南關、所南關),以張、劉姓居多;奇山所東南部的所東莊,以曲、張、傅姓居多;奇山所西北部的大、中、小海陽村,以張、劉、袁、王、姓居多。各村之間均設有道路相通。奇山社十三村人口來自四面八方,近有芝罘島大?村、福山縣、牟平縣、海陽縣、文登縣等地,遠有齊河縣、曹縣、聊城、高唐以及河北、河南、湖北、遼寧等地。十三村因人口籍貫復雜,諸如誕生、婚嫁、喪祭、節(jié)慶、妝飾習俗與方言各有所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