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軍隨軍被服廠舊址

新四軍隨軍被服廠舊址

新四軍隨軍被服廠舊址

山溝溝景區(qū)下余村茅塘自然村。為一徽式建筑,現(xiàn)為民居。曾作為新四軍隨軍被服廠。該民居建于20世紀20年代的盛家,外為高墻頭,小青瓦,內有兩層皆為木制結構,鏤空木窗、梁木雕有鳳凰撲牡丹的圖案,上層為小0。墻門外朝東磚墻上有抗日標語。

1945年,粟裕率新四軍第一軍主力南下,并成立蘇浙軍區(qū),下轄三個縱隊。當-頑固派調集部隊三次向第一、三縱隊進攻,新四軍-還擊,取得了三次浙西反頑自衛(wèi)戰(zhàn)的勝利。當?shù)诙畏磽魬?zhàn)勝利后,新四軍一縱隊在余杭區(qū)西部山區(qū)整訓,于太平鄉(xiāng)茅塘村設立隨軍被服廠,廠址在當時的盛水福和盛阿毛家。當時有04臺縫紉機,60余人夜以繼日地緊張生產(chǎn),制成一批軍裝、軍帽、綁帶、皮帶,還有棉衣、棉褲,送給全隊使用。

抗日標語墻山溝溝景區(qū)下余村茅塘自然村。在盛云義、盛阿生家墻門外朝東磚墻上,墻上仍留有當時的宣傳畫。畫離地3米、高1.3米、寬2.7米,因后來用水泥刷過墻,畫面已模糊不清。畫旁豎寫三行“拿起鐮刀斧頭……”,右邊墻上為“抗戰(zhàn)到底”,下具“浙江省政工大隊九中隊宣”,左邊離地1.7米處用鐵-寫的“擁護領袖”等字跡尚能分辨。每字均0.8米見方。與此相距20余米的南邊小屋朝東墻上也寫著“保衛(wèi)家鄉(xiāng)”四個字,大小同前,系與盛家墻標語一次寫成。

保護范圍:與茅塘古私塾共用同一保護范圍。東至文物本體外擴約25米,南至文物本體外擴約5米,西至文物本體外擴約10米,北至文物本體外擴約5—25米,總面積為1786平方米。

建設控制地帶:與茅塘古私塾共用同一建設控制地帶。東至保護范圍外擴約40米處的建筑外墻線延長線,南至保護范圍外擴約50米處的建筑外墻線延長線,西至保護范圍外擴約10米處的1層建筑外墻線延長線,北至保護范圍外擴約50米,總面積為109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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