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清政府與法國簽訂不平等條約《中法續(xù)議商務專條》,蒙自被辟為商埠,縣城東門外劃為通商處所。1888年,法國駐蒙自領事府和蒙自海關稅務司署落成。
1889年8月24日,蒙自海關正式開關。海關管理、人事、稅收三大權由洋人控制,中國人不能自主。蒙自開關通商后,云南極大部份進出品商品均在蒙自集散,省內外48家外貿商號在縣城西門外設總號。為適應外貿的發(fā)展,票號也隨之興起,各種零售商店和服務于進出品貿易的飯店、馬店及其他服務行業(yè)也隨之發(fā)展起來。法國、德國、意大利、美國、日本、希臘等國商人,先后在在東門內外開設各種洋行和酒店,縣城東門外逐漸成為外國領事機構和外商集中區(qū),先后有意大利、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在蒙自設立領事。
蒙自海關歷時53年,共征關稅平銀38690086關平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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