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院民居

夏家院民居

建于明末清初,是陽武縣(1950年3月,原武縣,陽武縣合并取首字定名為原陽縣)最大財(cái)主的一處私宅。因房主人為夏姓,故稱“夏家大院”。1949年原陽解放時,夏家已經(jīng)“絕后”,只剩一位“寡婦”支撐家業(yè),故當(dāng)?shù)赜职堰@座院落稱為“夏寡婦院”。夏寡婦的丈夫名叫夏綿祖,字瓞生,號繩武,生于請光緒二十四年(1898)五月二十四日,卒于民國十三年(1924)五月初九日,年僅二十六歲,未留下后代。夏寡婦的丈夫夏錦祖在堂見中排行十四,晚輩俗呼夏寡婦為“十四嬸”,約1956年去世,年近60歲。夏綿祖之父名叫夏聯(lián)奎,字捷三,教授文林郎,癸已科(1893)舉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三月二十七日生,民國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六日卒,享年55歲。

該院為夏氏祖先遺留。夏氏祖上,并非是顯赫的官宦人家,綿祖之父只在湖北做過地方官。據(jù)傳,天津、開封、衛(wèi)輝府、輝縣、武陟,沁陽均有夏家的“當(dāng)鋪”,輝縣、武陟木欒店有夏家的別墅和大花園。原陽縣城南有其小花園。夏家又加入了全國的金融機(jī)構(gòu)“同和?!薄?/p>

夏家大院是一處黃河流域保存完整的古代民居建筑群,其建筑風(fēng)格是北方標(biāo)準(zhǔn)式的“四合院”建筑形式,且布局嚴(yán)謹(jǐn),裝飾典雅,做工精細(xì),深厚莊重。尤其是各種木雕,更是刀法嫻熟,精致細(xì)膩。木雕隔扇上有“金玉其相”“追琢其章”“桂森舉立”等字釋,偏門上磚雕有“善宜”、“施吉”、“戩合”等字樣。這些對研究黃河流域的民風(fēng)、民俗及建筑風(fēng)格均有較高價值,是一處黃河中下游為數(shù)不多的民居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