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清真寺

沭陽清真寺

沭陽縣,由于歷史上在商貿流通方面與國家西部數(shù)省聯(lián)系密切,自古便有一部分回民落戶定居。但在封建時代,回民不受重視,沭陽并無弘揚伊斯蘭教教義和回民族風俗的公共場所。清末民初,沭城一位張姓紳士,感于回民恪守清真教義的德行,主動獻出家中部分房屋,并加以修整,成為清真寺,供伊斯蘭教徒和回民禮拜、齋戒之用。該寺位于沭陽縣城馬巷北首(現(xiàn)沭城馬巷43號),占地120平方米。古樹掩映,地處幽靜。坐西面東,院門北向,磚木結構,灰瓦蓋頂,明清式建筑。匾額上 書“清真寺”三個行書大字,清秀飄逸,觀之不俗。三間大殿,四間廊房,整個院落設計古樸典雅,具有東方古老民族庭院式樣之美。

首任阿訇馬振才,后,其子馬文山繼任。1950年,泗陽籍回民沙雨亭,從青海伊斯蘭學校畢業(yè),來沭主持清真寺,弘揚伊斯蘭教義。1952年,沙雨亭調回原籍。1956年以后,該寺曾被機關、居委會借用,后被私人占為住宅。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落實黨的宗教政策,恢復了清真寺。從1974年以來,縣政府多次撥款,修復了寺內的大殿和附設房屋,1999年1月公布為沭陽縣文物保護單位。1985年,沭陽縣成立了清真寺管理委員會。現(xiàn)在,回民每逢齋戒日或婚喪嫁娶,大都在清真寺舉行-,或做禮拜,宣講教義,或進行沐浴等民族風俗活動,充分體現(xiàn)少數(shù)民族的尊嚴受到政府和全縣人民的尊重。

信息來源:宿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