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歷史建筑普查認定

本報訊 (記者鄭夢婕)記者近日獲悉,我市日前完成了《汕頭市第一批歷史建筑普查報告》(初步方案),并形成第一批包含46處歷史建筑的推薦線索。目前普查報告初步方案的核心內容及推薦線索正公開征詢社會各界意見。

去年,市政府頒布的《汕頭經濟特區(qū)小公園開埠區(qū)保護條例》中要求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金平區(qū)政府和市文化、房產等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歷史建筑保護名錄。為保護歷史建筑這個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資源,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在開展歷史建筑的普查和認定工作中,將第一期普查范圍限定于小公園歷史建筑風貌保護區(qū)及周邊片區(qū),東至民族路、南海路,西至永平路、至平路,南至南海橫路和商平路,北至中山路。

據悉,本次我市歷史建筑的認定標準為“建成50年以上且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構)筑物”。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筑,即建筑樣式、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具有建筑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反映潮汕地域建筑文化特點;著名建筑師的代表作品;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酒樓、旅社、戲院、廠房和倉庫等;其他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建(構)筑物。建成不滿50年,但具有特別的歷史、科學、藝術和人文價值或者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建(構)筑物,也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筑。本次普查的歷史建筑推薦線索名單包括了桂芳園酒樓、飄香小食店、永安百貨、南洋僑批局舊址等老汕頭人熟悉的歷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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