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方法初探

山西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方法初探

資源調查與環(huán)境》 2012年02期 張忠慧

摘要:隨著旅游地學研究的深入和地質公園建設的不斷完善,作為地質公園建設核心的地質遺跡保護工作越來越顯得重要和迫切。本文是作者幾年來從事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的總結,主要目的是在對地質遺跡保護進行系統(tǒng)分類的基礎上,通過對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的現狀分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制定出科學的對策與措施,實現公園的健康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地質遺跡保護是地質公園建設的三大任務之一[1]。按照國家地質公園“以保護為主,在保護中開發(fā),以開發(fā)促保護”的原則,地質遺跡保護是地質公園建設的重中之重。山西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是國土資源部2005年批準的第四批國家地質公園,2008年揭碑開園。在公園建設中,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先后成立了公園管理機構,編制了公園規(guī)劃,開展了重要瀕危地質遺跡的工程保護,建設了公園主題碑、地質廣場、地質博物館和標示系統(tǒng),制作了〗公園導游手冊、畫冊、科學導游圖,對公園的導游進行了地質知識培訓,在地質遺跡保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經驗,但是,也存在不少的問題。本文在對公園地質遺跡分布、保護現狀、存在的問題等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保護的對策與措施。

1公園基本情況

山西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位于太行山主峰地帶,壺關縣東部,地理坐標為:東經113°16′-113°39′30″,北緯35°49′15″-36°02?!溆蓶|西橫貫太行山大峽谷和一系列支峽組成(圖1)。這些支峽分別構成了八泉峽、青龍峽紅豆峽、五指峽和王莽峽五個景區(qū),公園總面積148.4 km2。

公園是由一系列具有典型科學性、稀有性和美學價值的,能夠代表本地區(qū)地質歷史、特定階段的地質事件和地質作用的地質遺跡、遺址所組成。

(1)呈東西向展布的太行山大峽谷,將太行山攔腰斬斷,形成了一條長達百余千米的天然地質大斷面,系統(tǒng)的出露了新太古界、中元古界、寒武系、奧陶系、石炭系、二疊系、侏羅系、第四系等,成為研究華北地區(qū)地質發(fā)展演化歷史的重要基地。

(2)公園地處華北陸塊(地臺)的古陸核上,長期處于構造穩(wěn)定狀態(tài),發(fā)育了一套相對完整且具有代表性的地臺型沉積,完整地保存了中元古代、古生代海洋環(huán)境,尤其是陸表海環(huán)境的沉積遺跡。

(3)由太行山大峽谷及其支峽組成的峽谷群地貌,系統(tǒng)展示了由峰石-崖壁-峽谷-溶洞-崩塌-侵蝕-堆積等各種地貌形態(tài),是太行山構造地貌出露最完全的地區(qū)之一,是地貌教學的天然大課堂。

(4)沿大峽谷兩側崖壁出露的溶洞和天生橋,代表了太行山地質歷史階段的古氣候、古環(huán)境。溶洞內分布的石鐘乳、石筍、石柱、石幔、石花、石耳、邊石壩、鈣華壩等,對研究溶洞的形成和古氣候、古環(huán)境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

2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現狀

2.1公園地質遺跡資源

按照《中國國家地質公園建設技術要求和工作指南》(試行,2002)的地質景觀分類方案,公園內的地質遺跡可分為6大類38小類120余種[2],這些地質遺跡集中分布在太行山大峽谷八泉峽、青龍峽、萬佛山、紅豆峽、五指峽和王莽峽等六個景區(qū)內(表1

2.2地質遺跡保護現狀

2.2.1地質遺跡保護類型

按照地質遺跡保護的行為特點、方式方法等,我們將地質遺跡保護分為三大類(圖2)。

2.2.2國內外地質遺跡保護現狀

目前,國內外對地質遺跡的保護主要是通過申報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qū)等方式進行保護,尤其是地質公園已經成為保護地質遺跡最有效的手段[3]。

自2000年中國國土資源部建立第一批國家地質公園以來,國土資源部和部分省市自治區(qū)專門設立了地質遺跡保護項目經費,支持國內地質公園的地質遺跡保護。截至目前,已有效地保護了近3000處重要地質遺跡[4],舉辦了包括科學報告會、中小學生夏令營在內的各類科研、科普活動共計585次,出版了500余種、500余萬冊地學科普讀物,向11億游客宣傳了地球科學知識,建立了2.1萬塊科學解說牌,已建立和在建127處博物館,建立了187處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累計達1.6億人次。

2.2.3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現狀

壺關峽谷的地質遺跡保護從2005年成為國家地質公園開始。公園在地質遺跡保護方面主要開展了如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成立了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管理機構,對保護的內容進行監(jiān)測、維護,防止地質遺跡被破壞和污染。

(2)制定了公園地質遺跡管理細則和宣傳活動計劃,并利用已經建成的地質博物館和野外科普線路進行了積極宣傳,不斷增強公眾保護自然、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自覺性。

(3)對部分瀕危地質遺跡實施了工程保護措施。依據山西壺關峽谷地質遺跡的分布特點,對典型地質現象采用“點“保護,對典型地層剖面、構造剖面采用“線”保護,對大體量的地質地貌景觀采用“面”保護,對地質遺跡保護區(qū)劃界立樁進行保護[5]。

3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措施

3.1存在的問題

為了保護好公園珍貴的地質遺跡,壺關縣人民政府和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管理處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一定的資金。但總體上進展緩慢,成效不甚明顯。與周邊省、市的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地質遺跡保護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較多。

(1)地質遺跡調查評價工作滯后,資源量不清。公園地質遺跡詳細調查工作尚未全面展開,更多的地質遺跡還有待調查發(fā)現。尚未開展過全面系統(tǒng)的地質遺跡調查登錄工作。對公園地質遺跡的分布、數量、規(guī)模、類型、成因屬性、科學價值與開發(fā)價值,沒有確切的數據,沒有完整的登錄資料,給保護對象的確立、保護范圍與級別的確定、開發(fā)規(guī)劃和評估等帶來一定的困難[6]。

(2)公園管理機構缺乏專業(yè)人員,管理人員對地質遺跡的認識較為模糊。地質公園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一部分是由壺關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兼任,一部分是由社會招聘而來,缺乏基本的專業(yè)素養(yǎng),對地質遺跡的重要性沒有正確的認識,影響了對遺產保護的理解。地質遺跡保護處在治標不治本階段。

(3)地質遺跡保護手段單一落后,缺乏科學性、系統(tǒng)性和完整性。公園目前已經開展的地質遺跡保護工作,主要是工程保護,僅用圍欄保護了個別地質遺跡點,保護內容缺乏科學性、系統(tǒng)性和完整性,保護手段單一落后,難以滿足地質遺跡保護和地質公園建設的需要。

3.2對策措施

3.2.1保護策略

(1)實施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財政專項資金制度。地質遺跡專項資金主要由各級政府從兩權價款中列支。專項資金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用于地質遺跡的保護、管理、科學研究以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yè)等活動。

(2)改善管理機構的人才結構,加強管理人員的地質知識培訓。健全的管理機構和有序的管理體制,是建設和管理好地質公園的保障。按照國家地質公園要求,每個公園必須配備3~5名地學專業(yè)人才。此外,公園管理機構還要定期選派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或聘請地質專家到公園進行全員培訓。使公園管理人員充分認識到地質遺跡保護的重要性和地質遺跡保護的技術要求及技術流程。

(3)開展公園地質遺跡調查,加快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登錄進程。地質遺跡調查是查明地質遺跡資源狀況最基本的工作。只有充分了解地質遺跡數量、類型、分布、可保護及可開發(fā)利用程度,才能合理地制定出地質遺跡保護與開發(fā)規(guī)劃,以及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在調查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地質遺跡登錄。登錄內容包括:地質遺跡的名稱、位置、類型、范圍、地質簡況、遺跡等級、交通情況、保存環(huán)境、受威脅程度、保護建議等;地質遺跡所在地的歷史、文化遺產、社會經濟、生態(tài)環(huán)境、風景名勝等[7]。

(4)建立地質遺跡評估制度,實施地質遺跡經營使用費征繳制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地質遺跡評估,以地質遺跡評估為基礎,實施地質遺跡經營使用費征繳制度。

(5)加強國內外、省內外地質公園間的交流與合作。地質遺跡資源是全世界共同的財富,因此應把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建設成為全省乃至全國的旅游地學交流中心,定期邀請省內外、國內外專家和學者到公園考察、指導。同時,還要為各高等院校提供一定的便利條件,把壺關峽谷地質公園建設成為教學科研實習基地。

3.2.2保護措施

在我國,目前對地質遺跡采取的保護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種方式:制度保護、宣傳保護、監(jiān)測保護、提示保護和工程保護。

(1)加強地質遺跡管理,制定公園地質遺跡保護管理細則。由地質公園管理處參照原地礦部發(fā)布的“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guī)定”和國務院發(fā)布的“古生物化石管理條例”,制定出公園的地質遺跡保護管理制度,由地方政府進行發(fā)布。由公園管理部門下發(fā)給各個景區(qū),由各個景區(qū)負責執(zhí)行。

(2)加強地質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對公園地質遺跡認知能力。以可持續(xù)發(fā)展觀為指導,加強科普宣傳的教化功能。以學校教育為基礎,將地球的成長、發(fā)育、演化等基本常識從中小學的教學活動中一點點滲透,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國民的基本素質。以社會教育為補充,通過媒體、網絡、報刊、雜志、標示標牌等進行地質公園知識的傳播。

(3)加強地質遺跡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地質遺跡保護監(jiān)測系統(tǒng)。公園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地質遺跡的保護管理,及時依法建立地質遺跡保護區(qū),開展對地質遺跡保護工作的檢查、指導、監(jiān)督等工作。同時,公園管理單位應組織專業(yè)人員定期對地質遺跡資源進行監(jiān)測,并將監(jiān)測信息公布在地質公園網上[8]。

(4)對瀕危地質遺跡實施工程保護。對一些地處景區(qū)核心線路上的典型地質遺跡,要實施工程保護。包括修建保護亭、保護圍欄、架空步道、崖壁棧道等工程。

4結束語

地質遺產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地質遺跡作為一項重要的物質資源和精神資源,我們在享用的同時更有義務保護和傳承,這也是可持續(xù)發(fā)展觀的要求。壺關太行山大峽谷是國土資源部批準的第四批國家地質公園,在開發(fā)建設地質公園的過程中應吸取省內外、國內外的成功經驗,真正實現對地質遺跡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xù)開發(fā)并重,經濟效益與環(huán)境友好協(xié)調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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