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正定縣府文廟周邊改造項目將征收 補償方案曝光!

10月24日消息,近日,搜狐焦點獲悉,正定縣人民政府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正定縣府文廟周邊改造項目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據悉,此次征收范圍為東至解放街小學西圍墻,西至府文廟西側學西胡同,南至解放街小學西門(府文廟戟門臺基南沿向南64米),北至府文廟南側邊界。

以下為征收內容全文:

正定縣府文廟周邊改造項目

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保護正定古城豐富文化遺產,做好古城風貌恢復工作,提升城市形象,縣政府決定對府文廟周邊改造項目范圍內的房屋進行征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東至解放街小學西圍墻,西至府文廟西側學西胡同,南至解放街小學西門(府文廟戟門臺基南沿向南64米),北至府文廟南側邊界。具體征收范圍,以規(guī)劃紅線圖為準。

二、征收主體

正定縣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門

正定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

正定鎮(zhèn)人民政府

五、評估機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相關規(guī)定確定。

六、簽約期限

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期限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45日內。

七、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性質和面積的確定

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性質、面積及房屋性質、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無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批準文件的,由項目指揮部組織國土、規(guī)劃、住建、正定鎮(zhèn)、街道辦、居委會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出書面認定,按認定結果處理。

八、住宅房屋的征收補償與安置

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執(zhí)行。

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具體方式由被征收人選擇。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費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公攤補助以及構筑物、附屬物和裝飾裝修的補償。

被征收房屋價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根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和不同類型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結構、朝向、樓層、新舊程度、配套設施、容積率、土地使用權等因素評估確定。各類被征收房屋及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為:

1、非成套平房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為10191元/平方米。

2、成套多層樓房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為9485元/平方米。

3、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8723元/平方米。

公攤補助=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公攤補助系數×同區(qū)域高層住宅樓房評估市場平均價格。

(二)產權調換

1、安置地點

①新區(qū)“常新家苑”(97號地塊),園博園大街以西。

②“達世君庭”項目,位于恒州街以東,晨光路以北,消防搜救中心以西。

③城李莊地塊回遷樓,御水藍庭項目以南。

2、產權調換方式

產權調換原則為等價交換、貼近面積安置,計樓層差價。

計算方法為:產權調換面積=(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公攤補助)÷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市場平均價格為8723元/平方米。

3、構筑物、附屬物及裝飾裝修的補償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4、產權調換房屋的選房順序

按簽訂補償協(xié)議的順序選房,先簽先選。

5、被征收人在貼近面積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后,剩余建筑面積小于預選房屋建筑面積一半的,不可擴套,據實結算;剩余建筑面積等于或大于預選房屋建筑面積一半的,可再選一套,面積差額部分按市場平均價格8723元/平方米,計樓層差價,據實結算。

6、過渡方式及過渡期限

被征收人自行過渡,過渡期限30個月。

7、產權調換房屋交房標準詳見附表。

九、其他補償

(一)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6元/平方米的標準執(zhí)行,選擇貨幣補償的計發(fā)1次,選擇產權調換的計發(fā)2次。(二)臨時安置費

被征收房屋為住宅,按合法建筑面積19元/平方米/月標準執(zhí)行;商業(yè)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積25元/平方米/月標準執(zhí)行。

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計發(fā)12個月;選擇高層住宅的,合理建設工期為30個月,首次計發(fā)24個月,以后六個月計發(fā)一次,至交房為止。

實際過渡期限超過約定期限的,臨時安置費按《石家莊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9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電器及其他設施遷移費

有線電視遷移費50元/戶,電話遷移費88元/部,熱水器(電熱式、燃氣式、太陽能)遷移費250元/臺,空調遷移費:柜機250元/臺、分體壁掛機200元/臺、窗機150元/臺,選擇貨幣補償的計發(fā)1次,選擇產權調換的計發(fā)2次;暖氣片拆除費60元/組、家庭小鍋爐拆除費100元/臺,計發(fā)一次。

十、經營性房屋的停產停業(yè)職工工資補助、物資設備搬倒費

經營性房屋的停產停業(yè)職工工資補助:有營業(yè)執(zhí)照、完稅證明并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涉及停產停業(yè)的,給予停產停業(yè)職工工資補助費,按照實有職工人數和全縣上年度人均工資標準核定,計發(fā)期限為6個月;有營業(yè)執(zhí)照、完稅證明未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涉及停產停業(yè)職工工資補助費的確定:1、職工人數由工作組成員據實認定;2、停產停業(yè)職工工資補助按1000元/人的標準補償,一次性發(fā)放。

涉及物資設備搬倒費的,由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十一、臨時建筑和違章建筑的處理

征收范圍內的臨時建筑、違章建筑在規(guī)定期限內拆除并清場的,按《關于印發(fā)正定縣周漢河景觀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拆違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正政[2013]39號)規(guī)定給予補助,二層以上建筑給予460元/平方米的補助;平房給予330元/平方米的補助;簡易建筑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補助。

十二、獎勵

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xié)議并交驗房的,給予如下獎勵:

(一)被征收人可選擇采用被征收房屋價值、公攤補助、附屬物、裝飾裝修價值、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及獎勵等補償金額進行產權調換的方式安置。

(二)自發(fā)布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30日內交驗房的每宅給予貳萬元獎勵;31日至45日內交驗房的每宅給予壹萬元獎勵。

(三)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報告總金額給予5%獎勵。

(四)被征收人為獨門獨院住宅,選擇貨幣補償或選擇在高層安置的,除享受(一)、(二)、(三)項獎勵外,還給予以下獎勵:

1、按被征收人所占合法土地面積,給予2000元/平方米獎勵;

2、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車位13萬元、儲藏間2萬元,共計15萬元獎勵。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免費安置一個車位、一個儲藏間。

(五)被征收人為成套單元樓房,選擇貨幣補償或選擇在高層安置的,除享受(一)、(二)、(三)項獎勵外,還給予以下獎勵:

1、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2000元/平方米獎勵;

2、選擇貨幣補償的,儲藏間2萬元獎勵,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免費安置一個儲藏間。

十三、其他事項

(一)自發(fā)布征收范圍公告之日起,未經批準新建、改建、擴建房屋的按原有土地性質及面積、房屋性質及面積進行補償。

(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違法建設的,不予補償。

(三)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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