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戶縣宋村春秋秦墓發(fā)掘簡報(bào)

陜西戶縣宋村春秋秦墓發(fā)掘簡報(bào)

文物》 1975年10期 陜西省文管會秦墓發(fā)掘組

宋村座落在陜西省戶縣東南15公里的秦嶺腳下,北距洼西西周遺址15公里。這里是一個面積很大的仰韶文化、客省莊第二期文化(陜西龍山文化)和東周相疊壓的遺址。范圍包括宋村公社的宋村.大良、黃堆等村。東西長約1000米,南北寬約500米。洋河上源的一支——太平河流經(jīng)遺址東側(cè)。東周墓葬多分布在宋村東北一帶。1966年宋,村社員取土?xí)r曾發(fā)現(xiàn)一批春秋前期的青銅'器,有鼎、?、壺、盤、匜、戈等。1965年宋村中學(xué)修建廁所時,曾發(fā)現(xiàn)一批車馬器,有車書、銅泡、銅環(huán)等。這些遺物均系墓葬中出土,現(xiàn)存于戶縣文化館。

1974年正當(dāng)批林批孔運(yùn)動在全國范圍內(nèi)深入展開的時候,我們對宋村遺址進(jìn)行了勘査試掘,并發(fā)掘了一部分春秋前期秦國墓葬,發(fā)現(xiàn)隨葬青銅“禮器”和奴隸殉葬,為研究先秦歷史,進(jìn)一步揭露和批判林彪、孔老二所鼓吹的“克己復(fù)禮”的反動實(shí)質(zhì),提供了新的實(shí)物資料。

這里介紹的是宋村三號墓和附屬于三號墓的一座附葬坑。

一、墓葬形制

三號墓的結(jié)構(gòu)主要由墓坑、槨室和木棺三部分組成。方向100°。墓坑為長方形豎穴,口小底大。墓底長5.2、寬4.5、墓底最深處離現(xiàn)在地面3.5米。因長期取土,坑口已削去一部分(據(jù)當(dāng)?shù)厣鐔T講削去3米以上),故非原來深度。

槨室建于墓坑中部,為東小西大的梯形豎穴。長4.15、東寬2.73、西寬3、深0.4米。這樣槨室和墓坑之間形成生土二層臺。南、北兩邊的二層臺東寬西窄,放置殉葬奴隸。西邊二層臺寬0.9米,放置殉葬狗。東邊二層臺僅寬0.45米。木槨安放在槨室中部,緊貼西二層臺。槨長3.1.寬1.75、高0.66米。槨高出生土二層臺26厘米,和二層臺上殉葬奴隸的木匣頂部一般高。槨上復(fù)蓋蘆席。槨的里面有一橫隔板,將槨劃分為兩部分,西端的部分,面積較小,作為放置隨葬品的“腳廂”,東端的部分面積較大,主要是放置棺具的"棺室”(圖一、二)。

棺長2.4、寬1.03米。棺的左側(cè)空間放置部分隨葬品,但沒有隔板分開,為敘述方便,我們稱為“南邊廂”。

槨底板下面橫墊兩根方木,各長2.33米,寬與厚均為22.5厘米。兩根墊木相距2.43米。槨室中部稍偏南處挖有長方形圓角腰坑,長80、寬45、深20厘米,坑內(nèi)殉葬狗一只。

木質(zhì)棺槨均已腐朽成灰,除能量出棺槨大小長度外,厚度無法測知。從粘著在板灰的漆皮看,棺內(nèi)涂紅漆,外涂黑漆。

奴隸主死者的骨架已經(jīng)腐朽,殘存頭蓋骨一小片和牙齒兩顆,葬式不明。

二、人殉情況

三號慕共殉葬奴隸四人,分別放置在奴豪主死者的左右二層臺上。為敘述方便,南二層臺奴隸信為1號和2號,北二層臺奴隸編為3號和4號。殉葬奴隸都是頭向東,仰身直肢,裝殮在長160—175,寬37.5-47.5、高26厘米的黑探木匣內(nèi)。

1號奴隸,男性,約50歲左右。頭骨破成四塊,兩塊散置胸上,脊柱從腰椎處上下分離,肱骨和尺骨、撓骨,股骨和脛骨、腓骨亦超過正常距離。身旁有銅鈴一件,口含石玦一枚。2號奴隸,男性,約55—60歲。頭骨與體分離,骨盤與體拉長,股骨已和脛骨.滕骨的上部并列。身旁有銅鈴一件,口含蚌暗一枚。3號奴隸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男性青年。頭頂向下,面向東,下顎骨和第一頸椎骨棄于一旁,肋骨散亂,足骨與脛骨、腓骨,肱骨與尺骨、撓骨距離較大.身旁放置銅鈴一件,口含玉玦二枚。4號奴隸是一個十五歲左右的男性少年。身上仰,面向下。肱骨與尺骨、撓骨分離,右肱骨上舉頭側(cè),尺骨和撓骨放于胸前。腰椎骨后兩節(jié)脫離骨盤,散置在手骨旁,下肢骨亦經(jīng)割裂。身旁放銅鈴一件,口含蚌哈一枚。

從這些奴隸的尸骨來看,頭骨與體分離,腰椎散亂,骨盤與體距離拉長,股骨與脛骨、腓骨并列等,說明這些奴隸是被殺殉的。大致是從頸部、腰部和膝部支解成四塊,盛放在木質(zhì)漆匣內(nèi),殉入墓中。

另外,這個墓葬還殉葬兩只狗。一只埋入腰坑,頭向東,腿向北,另一只放置在西二層臺上,頭向東,前腿并列在頸的兩旁,應(yīng)是捆綁所致。因此,狗可能是活埋的。狗旁隨葬銅鈴一件。

三、隨葬器物

墓中隨葬器物分別放置在“腳廂”、“南邊廂”和槨蓋上。共出土青銅“禮器”、車馬器,陶器以及玉、石、骨、蚌等質(zhì)料的飾物一五二件?,F(xiàn)分述如下。

(一)青銅“禮器”

這組青銅“禮器”共十四件,包括鼎、?、壺、甗、盤、匜等六種,有條不紊地放置在“腳廂”。五個鼎由小到大序列西側(cè),四個股兩兩相對設(shè)于北部,甗、盤、壺在東部依次排列,圈放在盤內(nèi)。

鼎;五件。形制相同,大小遞減。都是立耳,蹄足,直口,折沿,淺腹,平底,鼎體似盤,器壁較薄,制作粗糙,素面無紋飾。最大的通耳高21.口徑22.5、腹深7.3厘米(圖一五)。最小的通耳高10、口徑13.8、腹深4厘米。1號鼎內(nèi)有牛肩胛骨和肋骨各一,2號鼎內(nèi)有羊腿骨二塊,3號鼎內(nèi)有豬腿骨一塊,4號鼎內(nèi)有兔骨(?)二塊,5號鼎內(nèi)有禽骨(雞?)三塊。

?:四件。形制、大小、花紋均相同。這組毆器壁較薄,制作粗糙,出土?xí)r多已破碎。通高12.5、口徑12,腹深6厘米。竟口有蓋,兩耳作長舌獸頭形,通體飾瓦紋(圖—六)。

壺:二件。形制、大小、紋飾全同。圓角方形,下腹外鼓,長頸,圈足,兩側(cè)有一對獸耳。蓋與口下飾變形波紋,頸飾瓦紋,腹飾蟠龍紋,蓋頂飾云紋(圖一七)0

甗一件。方形,四足,甑鬲分體。甑大口,折沿,平単條孔,直立長方形附耳一對,口沿下飾竊曲紋一道。鬲方口,四足,素面無紋飾,亦有直立長方形附耳一對。甑、鬲子母套接。通高35、甑口長36、寬34、腹深16厘米(圖一八)。

盤:一件。敞口,平底,口沿向外平折,直立長方形附耳,圈足下有獸頭紋樣的扁足三個。口沿下飾竊曲紋一道。通耳高14、口徑36、腹深4.5厘米(圖一九)。

匜:一件。出土?xí)r放在盤內(nèi)。長流,四扁足,獸搔??谘匾恢茱椧灾丨h(huán)紋,體飾瓦紋。通高11.5,腹深6、流與箋相距24厘米(圖二O)。

(二)車馬器

車馬器都是青銅制作的,共一。六件。放置在“南邊廂”內(nèi),包括車書、車轄、馬銜、馬億、衡末飾及絡(luò)飾等。

車軎:一對(二件)。狀如圓筒,喜頂平齊,近轂端有外折窄沿,近沿處有對稱透穿的長方形孔,以備受轄。體飾蟠虺紋,頂端飾以重環(huán)紋一周。長10.2、接軸一端直徑6.5厘米。

車轄:一對(二件)。呈扁平長條形。轄首作羊頭形,兩側(cè)穿圓孔,全長10.8、寬1.7、厚0.7厘米。

衡末飾:一對(二件)。圓筒形,周身飾蟠虺紋,有四孔,兩兩相對,可釘固于衡末。長7.3、受衡端直徑2.1、末端直徑1.7厘米(圖三五)。

馬銜:二件。形狀.大小均相同。兩端作圓環(huán),中央兩小環(huán)互相套接。長24、外環(huán)

馬鑣:二對(四件)。扁條形,上大下小,形微曲,正面連同紋飾呈夔狀,背面并列兩個半管狀的鈕。長11、寬1.5厘米。

銅泡,二件。形狀、大小均相同。正面作球面突起,背面有一道橫梁。直徑2.3厘米。

獸面銅泡:四件。形狀相同,兩大兩小。大的高、寬各4厘米,小的高.寬各3.5厘米。正面作獸面形,有眉、目、角.口、鼻和族牙,背面有一道橫梁(圖四:4)0

節(jié)約:八件。分為二式。I式四件,平面作十字形,四面管通,中央正面突起,飾蟬紋,背面有方形孔。長3.7,管徑1.1厘米。II式四件,平面作*字形。四面管通,正面中央微突,飾云紋,背面有方形孔。長3.5、管徑1.1厘米(圖四:1、2)。

銅管:八十件。均為長管狀,兩頭洞穿,大小略異。標(biāo)本一,長2.2、直徑1.2厘米,標(biāo)本二,長2.8、直徑1.1厘米,標(biāo)本三,長2.5、直徑1.1厘米,中有方孔。

這些銅管和節(jié)約可能是馬絡(luò)頭或籠嘴上的構(gòu)件。十字形節(jié)約可能是串在絡(luò)頭或籠嘴縱橫皮條的正交接處,x字形節(jié)約可能是串在絡(luò)頭或籠嘴縱橫皮條的斜交接處。直銅管則是串連在皮條上的,以加固、裝飾絡(luò)頭和籠嘴.

(三)陶器

隨葬陶器共七件,除鬲形罐外,其余都是泥質(zhì)灰陶,分別放在槨蓋上和“腳廂”內(nèi)。

罐:四件。寬沿,細(xì)頸,小平底。肩上飾六道弦紋,每三道為一組,分別在肩的近頸和近腹處。兩組弦紋之間有相對的附耳兩個,既無孔,又不高,不能穿系或手提,純屬裝飾。標(biāo)本一和標(biāo)本二放在槨蓋上。標(biāo)本一高23,腹徑26.8厘米(圖二一),標(biāo)本二高22、腹徑23.2厘米。標(biāo)本三和標(biāo)本四放在“腳廂”內(nèi)。標(biāo)本三高23.5.腹徑26.3厘米,標(biāo)本四高22.5、腹徑24.8厘米。

豆:二件。均放在槨蓋上,形制、大小均相同。淺盤,細(xì)柄,直口,圓唇,柄中空。高11.9.盤徑17.2,盤深4厘米(圖五:1,二二)。

鬲形罐:一件。細(xì)砂灰陶,上部罐形,撇沿,束頸,折腹,有蓋。下部呈鬲形,飾繩紋。通高20,口沿徑13、腹徑18.2、腹深12厘米(圖五:2,二四)。

(四)玉,石、骨、蚌器

玉圭:一件。蒼玉制作,兩面素平。放置在“腳廂”內(nèi)。通高46、寬7、厚0.7厘米(圖三一右)。

玉戈:一件。圭形,蒼玉質(zhì)地,兩面素平,兩邊作刃,內(nèi)有圓孔。通長35.8、寬5.7、厚0.6厘米(圖三一左

玉玦:四件。兩大兩小。大的放置在奴隸主死者的頭部,色澤晶瑩,制作精致。外徑3.2、內(nèi)徑2.2.厚0.25、缺口0.3厘米(圖二六右)。小的'含在3號奴隸口內(nèi),乳白色,外徑2.3、內(nèi)徑1.55、厚0.3弱,缺口0.2厘米(圖二六中)。

石玦:一件。含在1號奴隸口內(nèi)?;疑呈ブ?,作工粗糙,內(nèi)孔不在中心。外徑2.6、厚0.2厘米(圖二六左下)。

玉管:一件。長2.3、直徑1.5、壁厚0.3厘米(圖二六左上)。

串珠:一串。放置在奴隸主死者近頭部,可能屬于項(xiàng)飾。由一個中穿圓孔的方形玉片、三個鱗形玉牌、九個綠松石管及七十四顆雞血石珠組成,出土?xí)r已經(jīng)散亂,根據(jù)出土位置我們作了復(fù)原(圖二七)。

玉牌:二件。長2.7、寬1.7、厚0.4厘米。其中一片刻有流利的花紋。

蚌唅:三件。蚌質(zhì),螺旋狀。分別含在2號和4號奴隸口內(nèi)。高2.2、大徑0.8厘米(圖二九下右)

管狀骨器:二件。放在“腳廂”的西北部。形狀相同,大小略異,都是利用牛的大腿骨制成。骨壁厚0.4-0.6厘米。中鑿方孔,長1.寬0.7厘米。對面是一個徑為1.1-1.3厘米的橢形孔,用途不明(圖二八)

臿形骨牌:三件。放置在銅盤內(nèi)。均用厚度為0.35厘米的骨板制作,形狀大同小異。標(biāo)本一長4.1、寬1.6厘米。宙形的下部呈浮雕,肩上刻透。標(biāo)本二長3.7、寬1.1厘米。番形全呈浮雕(圖二九上)。

骨管:二件。大小不同。大的長4、直徑1.6厘米,小的長3.8、直徑1-1.3厘米〈圖二九下左、中)。

銅鈴:五件。大小形制均相同。通高6.6、銃間3.2厘米。每個奴隸身上系一個,另一個系于狗頸。

另外,在“腳廂”的西北部還發(fā)現(xiàn)漆器腐朽的痕跡,能辨出器形的有杯、盤,但不能量其大小。

四,附葬坑

在主墓正東35米處有附葬坑一座,編號M2。坑作長方形豎穴,東西長7.55、南北寬5.88、殘深0.5米,方向90°。

這個附葬坑損壞比較嚴(yán)重.東南部1965年春天宋村中學(xué)修建廁所時已被挖掉,東北部被近代擾亂坑和現(xiàn)代生姜窖打破,殘留的西半部保存較好,但也被漢墓和生姜窖破壞了一部分。

坑內(nèi)殉葬奴隸、馬匹、狗和兵器、車器、陶器等(圖六、三)

1.馬:十二匹。分兩排橫臥坑中,每排六匹。前排從北向南,后排從南向北依次放置,井然有序(為敘述方便,編號亦按此順序)。馬頭向東,脊向南,前腿伸,后腿蹬。前排殘存兩匹馬的部分骨骼(1號馬的大部及2號馬腿骨),其余均被廁所破壞。7號馬脊骨距坑南壁1米多,愈向北排列愈擠,12號馬腿已不能直伸,只好小腿曲折緊貼北壁。馬骨架排列得很整齊,大概是殺死后埋葬的。

2.奴隸:一人。據(jù)宋村中學(xué)的同志講,1965年在這里修建廁所時,挖出五具馬骨,在2號馬骨和3號馬骨之間挖出一具人骨架。馬骨旁發(fā)現(xiàn)矛頭、車軸頭、銅環(huán)、銅鈴等物。我們推測,這具人骨架當(dāng)為殉葬的馭馬奴隸。

3.狗:一只。放置在兩排馬之間偏北處。

4.兵器:

矛:二件。1號矛放在7號馬身上(圖六、三6,連秘長3.6米。矛頭窄葉高脊,葉下角圜形,剖面呈十字形。通長27.6、葉長16.5、程徑2.3 X 2.1、麥長14.5厘米(圖七、三二)。矛散飾蟠虺紋,餃邊飾重環(huán)紋(圖八)。秘長332.4、直徑2.5厘米。秘的朽痕及深褐色漆皮清楚可見。2號矛系學(xué)生修廁建所時挖出,矛頭形制、大小及紋飾均與1號矛相同。

盾牌(?),在狗骨稍北發(fā)現(xiàn)藤條編織物朽痕三處。上半部呈橢圓形,面外鼓,下部平齊,殘存深褐色漆皮兩層,根據(jù)印痕形狀推測,可能為藤盾牌。

4.車馬器:共十四件。

軸頭:三件。均出于東南部。分為3式。I式,一件。喜呈圓筒狀,中部有一道剖面呈M字形的箍形飾,將書體分成兩節(jié)。外節(jié)較短,頂端作剌兵狀,素面無紋飾。通長16.2、書筒長10.7,接軸一端直徑5.7厘米。轄頭為一捆縛的奴隸,轄椎作方條,通高12.8、寬2、厚0.6—0.9厘米(圖九、三八)。這種軸頭可能施于戰(zhàn)車。II式,一件。喜呈圓筒狀,中部有箍形飾,外節(jié)飾變形夔紋和重環(huán)紋(圖一一)。頂端平齊,飾蟠夔紋。通長10.7、接軸一端直徑5厘米。轄首作獸頭形,闊口,突目,大鼻,巨角,兩側(cè)穿孔。轄椎兩面有窄槽,下端有長方孔。全長10.8、寬2.2、厚0.7厘米(圖一O、三七左)。m式,一件。害呈圓筒狀,中部亦有箍形飾,外節(jié)短而頂平齊,通體素面,頂端渦紋。全長11.2.接軸一端直徑5.5厘米。轄孔以內(nèi)寬3.5厘米的一段壓在車轂之內(nèi),上部已磨損0.15厘米。轄首作獸頭形,闊口,巨牙,大鼻,曲角。兩側(cè)穿孔,全長12.7、寬1.9、厚0.8—1厘米(圖一二,三七右)。

鑾鈴;二件。出土于東南部。形制相同,大小稍異。大的通高20.2厘米,扁圓體,中穿圓孔,邊裂為八幅,縱橫10 x 12厘米。小的通高18.6、扁圓體,縱橫9X10.5厘米(圖一三、三六)。

銅鈴:四件。形扁橢,口外侈,口沿作弓背形。鈴內(nèi)有舌,頂部有半環(huán)形鈕。器身素面。通高7.2、飩間4.2厘米(圖一四、三九)。

銅環(huán):四件。均為圓形,兩大兩小。大的直徑4.6厘米,出土于東南部,小的直徑3.5厘米,岀土于7號馬骨架前方(圖三三)。

合頁:一件。通長5.5、寬3.5厘米。大端作長方形,有三個穿孔,飾鉤連雷紋,小端有一穿孔,兩端用樞軸連接,可以轉(zhuǎn)動(圖四:3,三四左)。

獸頭車飾:一件。通高4.7、寬5.2厘米。巨目,大鼻,背有橫梁(圖三四右)

5.陶器;二件。均泥質(zhì)灰陶罐,出土?xí)r放在16號馬的腹部??煞侄?。I式,一件。口唇圓厚,上腹外鼓,腹部飾三道剌渦紋。通高26.5、口徑21、底徑18.5厘米(圖二三*口式,一件??谘仄秸郏细雇夤?,肩飾兩組弦紋,每組二道,腹飾三道刺渦紋。通高25、口徑19.4、底徑16厘米(圖二五)。

五,主要收獲

宋村墓葬的發(fā)掘,給我們研究春秋時期秦國社會制度和物質(zhì)文化增加了新的資料。

根據(jù)出土器物判定,這座墓葬和附葬坑的時代,應(yīng)在春秋早期。銅禮器的形制和花紋,具有明顯的春秋早期特征,有的甚至與西周晚期沒有什么區(qū)別。

和宋村相去不遠(yuǎn)的長安客省莊,曾發(fā)掘過一批秦墓,定為春秋晚期到戰(zhàn)國早期①。宋村秦墓與之相比,有較多的早期特征。第一,客省莊秦墓是長方形豎穴,口大于底,此墓卻保留著這一帶西周墓葬流行的墓底大于墓口的作法;第二,腰坑在客省莊及其他春秋戰(zhàn)國墓極為少見,而此墓仍然存在;第三,客省莊秦墓典型的K202出土銅禮器接近新鄭壽縣蔡侯墓出土的春秋后期和戰(zhàn)國早期的典型器物,此墓出土的十四件銅禮器,較多地接近上村嶺虢國墓地?、寶雞平鎮(zhèn)1.2號墓③、福林堡1號基?的出土物。鼎和甗與上村嶺的IV,式鼎、口式廠近似,盤、壺和上村嶺的I式匜、IV式盤、m式壺相似,壺、盤、晅上的龍紋、竊曲紋、重環(huán)紋和瓦紋,是西周中期到晚期最流行的花紋;第四,客省莊的銅禮器全屬明器,器壁極薄,矮小粗糙,此墓則明實(shí)兼用,鼎、毆屬明器,盤、壺、匜為實(shí)用器,雖然器壁較?。ㄆ鞅诒∈且辫T技術(shù)進(jìn)步的表現(xiàn)),但制作認(rèn)真,不象客省莊那樣粗劣。

基于上述理由,我們把這座墓葬的時代定為春秋早期。

在奴隸制度、封建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下,都有它們自身特有的法權(quán)。奴隸制度的等級制度就是奴隸社會中法權(quán)的重要組成部分。周代奴隸制的等級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從天子到士是奴隸主貴族的不同等級。同這種等級制度相適應(yīng)的禮樂制度,規(guī)定不同等級的人在婚、喪、嫁、娶、祭祀以及賓客互訪等日?;顒又?,舉行不同的禮節(jié),使用不同的禮器,不能僭越。

在我國古代宴饗、祭祀都要用鼎。鼎是具有特殊地位的禮器,各級貴族的用鼎有著十分嚴(yán)格的規(guī)定。因此,最能表現(xiàn)墓主人身份地位的是隨葬品中的用鼎制度。《公羊傳》桓公二年何休注說:“禮祭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边@座墓出土的五鼎,四股,二壺,一盤.一畫的銅禮器組合,是卿大夫所享受的禮制。春秋早期,秦國的奴隸制度還是比較牢固的,東方六國出現(xiàn)的僭越現(xiàn)象,在秦國還未發(fā)生。因此,這座墓葬的死者,應(yīng)是秦國的一個卿大夫。

秦本是周王朝的一個附庸小國,僻處雍州。平王東遷時,秦襄公護(hù)送有功,被封為諸侯。秦穆公時,國力漸盛,滅十二戎國,開地千里,遂成為西戎霸主,岐豐故地,盡為秦有。這時候,秦國大量接受周文化的影響。西周奴隸社會“別尊卑,明貴賤''的禮樂制度,也不斷被采用。埋葬制度上,盡管還保留著固有的屈肢葬式和隨葬品中獨(dú)具風(fēng)格的器物,但用以表示奴隸主貴族身份等級的棺槨制度、用鼎制度、殉人、殉牲等幾乎與西周無異。宋村秦墓的發(fā)掘,使我們對春秋早期秦國社會制度有了進(jìn)一步的認(rèn)識。

用人殉葬是奴隸社會中較為流行的一種葬俗。在商代屢見不鮮,少者數(shù)人,多者數(shù)百I西周的殉人也不時發(fā)現(xiàn),長安洋西、河南濬縣、北京琉璃河都有發(fā)現(xiàn)。春秋時代,仍盛行人殉。據(jù)《史記?秦本紀(jì)》載,秦武公死時以六十六人殉葬,秦穆公死時從死者一百七十七人。直至戰(zhàn)國時,秦獻(xiàn)公才“止從死”,廢除殉葬。考古工作中,春秋時期發(fā)現(xiàn)用人殉葬的墓僅安徽壽縣蔡侯墓一例⑤。宋村秦墓共殉五人(主墓四人,附葬坑一人),是春秋時期已發(fā)掘的墓葬中人殉最多的一座。殉葬的奴隸有老年、青年和少年,而且都是殺殉的。這些奴隸尸骨,是對奴隸社會制度的血淚控訴,也是對孔老二和林彪所叫喊的“克己復(fù)禮"的有力批判。

執(zhí)筆者:吳鎮(zhèn)烽 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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