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1處古城和4處烽火臺入選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

近日,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了82處古遺址和2處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為第八批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烏魯木齊市1處古城遺址和4處烽火臺入選其中。

2月22日,記者從烏市文物局了解到,此次烏市入選的這5處歷史古跡分別為:

峽口古城遺址

柴窩堡湖烽火臺

新疆化肥廠烽火臺

永豐鄉(xiāng)烽火臺

烏拉泊烽火臺

上述歷史古跡年代均在唐代至清代

新增這5處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后,烏市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將達19處。

目前,烏市共有56處文物保護單位。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為4處

分別為

烏拉泊古城

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舊址

陜西大寺大殿

新疆人民劇場

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19處

分別為

峽口古城遺址

柴窩堡湖烽火臺

新疆化肥廠烽火臺

永豐鄉(xiāng)烽火臺

烏拉泊烽火臺

中國工農紅軍總支隊干部大隊舊址

毛澤民烈士辦公室及宿舍故址

革命烈士陵園

烏拉泊水電站

五星路四合院

文廟

南花園小洋房

大銀行

八一劇場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

朝陽閣

鞏寧城城墻遺址

達坂城木拱橋

紅山塔

此外還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3處。

文/趙梅

圖/烏魯木齊市文物局

編輯/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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