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襄垣此處被劃為省級文保單位劃定保護范圍!

12月5日,記者從山西文物局獲悉,省文物局、省住建廳聯(lián)合劃定了太原市的南高莊城址、明泰大師塔、中共陽曲縣委舊址等180處省級文保單位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屬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進行其他建設工程。

根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太原市南高莊城址等18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下稱《通知》);

此次劃定的太原市南高莊城址等18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其中新劃定177處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重新劃定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裴氏墓群、千佛洞和補充劃定第二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臨汾市清長城3處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

其中,涉及太原市的9處,分別為:位于陽曲縣大盂鎮(zhèn)南高莊村的明代南高莊城址,位于陽曲縣東黃水鎮(zhèn)盤威村的元代明泰大師塔,位于陽曲縣東黃水鎮(zhèn)西殿村的明清時期軒轅廟,位于陽曲縣黃寨鎮(zhèn)黃寨村的中共陽曲縣委舊址,位于清徐縣馬峪鄉(xiāng)西石窯村的唐代文殊塔,位于清徐縣徐溝鎮(zhèn)西北坊村的明清時期徐溝城隍廟、文廟,位于清徐縣東于鎮(zhèn)東于村的清代寶梵寺,位于晉源區(qū)晉源街道辦事處東街村的清代東街秦氏民宅,位于小店區(qū)小店街道辦事處孫家寨村的清代延圣寺。

另外,涉及大同市的萬泉莊遺址、宣寧故城遺址、趙彥莊龍王廟、北宋莊龍母寺、直峪圣佛寺塔林等35處,涉及朔州應縣臧寨鄉(xiāng)花寨村花寨關帝廟1處,涉及忻州九原岡墓群、連寺溝泰山廟岢嵐毛主席路居館等9處,涉及陽泉市馬齒巖寺、三圣寺、盂北泰山廟石評梅祖居4處,涉及晉中宣乘寺正殿、蒲池壽圣寺、長則普明寺、北常普音寺、山莊新華日報社舊址等16處,涉及呂梁高紅遺址、離石縣抗日民主政府舊址、賀昌故居晉綏日報社舊址、晉綏邊區(qū)政府及軍區(qū)機關舊址等18處,涉及長治石勒寨遺址、福源院、八路軍兵工廠蟠龍鎮(zhèn)舊址、抗大一分校北崗舊址等38處,涉及晉城懷覃會館、晉冀魯豫野戰(zhàn)軍十二縱隊整軍地舊址、良戶古建筑群等11處,涉及臨汾市大河口遺址決死二縱隊司令部義泉村舊址、太岳行署小李村舊址等14處,涉及運城上亳城址、車廂城城址、大益成紡紗廠舊址、寺頭關帝廟等22處。

具體如下:

太原市(9處)

大同市(35處)

朔州市(1處)

忻州市(9處)

陽泉市(4處)

晉中市(16處)

呂梁市(18處)

長治市(38處)

晉城市(11處)

臨汾市(14處)

運城市(22處)

裴氏墓群

千佛洞

長城

《通知》明確,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開展危害文物本體安全的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在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應當依法履行報批程序。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建筑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依法履行報批程序。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huán)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huán)境的活動。對已有的污染設施,應當限期治理。

來源:山西青年報記者孟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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